<ruby id="kta8b"></ruby>

  1. <b id="kta8b"></b>

    1. <table id="kta8b"></table>
      <rp id="kta8b"></rp>
      RSS ·WAP ·加入收藏 ·設為首頁
      閱讀內容

      關于“十二五”期間在我國陸上特定地區開采石油(天然氣)進口物資稅收政策的通知

      發布時間:2011-09-09 00:00:00    點擊:分享:

      財關稅[2011]31號

      各省、自治區、直轄市、計劃單列市財政廳(局)、國家稅務局,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財務局,海關總署廣東分署、各直屬海關:
        為支持我國陸上特定地區石油(天然氣)的勘探開發,經國務院批準,現將“十二五”期間在我國陸上特定地區開采石油(天然氣)進口物資稅收政策通知如下:
        一、本通知所指陸上特定地區為:我國領土內的沙漠、戈壁荒漠(詳見附件1)和中外合作開采經國家批準的陸上石油(天然氣)中標區塊。
        二、自2011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,在我國領土內的沙漠、戈壁荒漠(詳見附件1)進行石油(天然氣)開采作業的自營項目,進口國內不能生產或性能不能滿足要求,并直接用于勘探、開發作業的設備、儀器、零附件、專用工具(詳見本通知所附管理規定的附1《開采陸上特定地區石油(天然氣)免稅進口物資清單》,以下簡稱《免稅物資清單》),在規定的免稅進口額度內,免征進口關稅;在經國家批準的陸上石油(天然氣)中標區塊內進行石油(天然氣)開采作業的中外合作項目,進口國內不能生產或性能不能滿足要求,并直接用于勘探、開發作業的《免稅物資清單》所列范圍內的設備、儀器、零附件、專用工具,在規定的免稅進口額度內,免征進口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。
        三、符合本通知規定的勘探開發項目項下免稅進口的物資繼續實行《免稅物資清單》與年度免稅進口額度相結合的管理方式(具體管理規定見附件2)。
        四、符合本通知規定的勘探開發項目項下暫時進口《免稅物資清單》所列的物資,準予免稅。進口時海關按暫時進口貨物辦理手續。超出海關規定的暫時進口時限仍需繼續使用的,經海關批準可予延期,在暫時進口(包括延期)期限內準予按本通知第二條規定免稅。
        五、符合本通知規定的沙漠、戈壁荒漠(詳見附件1)自營項目項下租賃進口《免稅物資清單》所列的物資準予免征進口關稅,符合本通知規定的中外合作項目項下租賃進口《免稅物資清單》所列的物資準予免征進口稅收,上述進口物資均納入免稅進口額度統一管理。租賃進口《免稅物資清單》以外的物資應按有關規定照章征稅。


        附件:1.享受特定地區政策的地域范圍.xls
        2.關于在我國陸上特定地區開采石油(天然氣)進口物資稅收政策的管理規定.doc


         財政部 海關總署 國家稅務總局
         二○一一年八月八日

      相關新聞      
      沒有相關內容
      本月排行TOP10
      中文字幕日韩三级片av_美国国产亚洲欧美一级_亚洲女性免费视频_亚洲第一区欧美国产综合_亚洲天堂婷婷五月丁香久久_91久久精品视频